三本教材将近1000页,近28000个考点,需要3轮复习
天津报名二建机构哪家好通过
机构:优路教育时间:2021-06-09 16:00:04 点击:35

优路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工、消安、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推进新时代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实践,已发展成为探索未来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的科技教育公司。
-
icon 无经验无阅历,先人一步做个名副其实的鲜肉
-
icon 没时间没精力,为了这个证怎么也要拼一把
-
icon 现场经验丰富,无奈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体系
-
icon 专业、实操0基础,跪着也要在今年拿下二建
-
+ 知识点 -
+ 题型公共科:单选\多选;实务20个单选,10个多选,4个案例
-
+ 成绩管理参加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建学习服务 大机构拼的就是实力
我们传授的不仅是教材内容,更是命题规律和答题技巧
- 精讲 icon
高清录播课。标准化讲义教学,重难点讲解,帮助学员夯实基础。
- 考点实战 icon
多期循环直播。根据教材和四周****图书内容,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让学员掌握重要知识点,强化训练
- 串讲预测 icon
通过对教材知识点分析,用仿****集进行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 预测点睛 icon
根据近三年考试动向,结合历年****,剖析高频考点,并进行考点的记忆和梳理
- 高频易错 icon
针对法规、管理、实务历年考试的必考核心点及重要考点进行分析讲解,抓住每门课程80%重要知识点
- 揭秘集训 icon
一科1.5天,每科3套试卷,以分析考点为 主,以考前突击训练为辅,预测热门考点, 把握考试重要方向,加强考前做题速度, 找到应试技巧方法
2018年江西吉安二级建造师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在即,为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安全有序地进行,很多省市发布了二建考场纪律说明。近日,吉安人社局发布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接下来,优路教育带大家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广大考生朋友们:
江西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日、3日举行。值此开考之际,市人社局、市城建局向吉安考区广大考生郑重发出倡议: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端正考风、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此次考试,我们将联合市公安、市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抄袭、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身份证、非法获取*秘密或非法持有*秘密(机密文件、资料和物品)、非法使用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及其以后考试所有违纪考生及其单位信息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统一管理备查,我们重申: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对有2名以上违纪考生的单位,将停止其三年报考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备案资格,并对考后合格人员进行严格复查。
让我们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意识,积极复习备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同时敬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96-8286792。
最后,衷心祝愿考生朋友们在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吉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15日
附:*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工作部分条款
*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工作部分条款
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免费体验课开班倒计时
稍后会有专业老师给您回电,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