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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以及建造师培训机构排名

机构:优路教育时间:2021-06-09 15:42:05 点击:86

导语概要

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 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 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 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二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 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 的前提条件。...

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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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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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

    适宜到到市政公用工程 企事业单位从事施工技 术与管理、质量管理、 施工监理、安全管理、 工程造价、合同信息管 理等方面工作。

  • 机电工程

    适宜从事机电一体化产 品开发、制造、设备运 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也可在教学、科研、生 产和行政部门从事与专 业相关的技术。

  • 铁路工程

    铁路,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附着升降脚手架、预 应力、爆破与拆除、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 铁路桥梁、铁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电务。

  •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通信线路、微波通信、传输 设备、交换、卫星地球站、移动通信基站、 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本地网、接入网、 通信管道、通信电源、综合布线、信息化 工程、铁路信号、特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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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 课程内容 配套资料
银卡班
老考生
工程本专业
有学习基础
自律性强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金卡班
老考生
工程本专业
工作太忙没时间参加面授
自律性强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预测串讲课
套题密训课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2020仿真预测试卷》
白金卡班
新考生
工程及相关专业
完全没时间参加面授
通过考试压力较大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预测串讲课
套题密训课
案例实操课
考前点题课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2020仿真预测试卷》
铂金班
新、老考生
工程相关专业
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
通过考试压力大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预测串讲课
套题密训课
案例实操课
考前点题课
考点强化课
案例强化课
信息强化课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2020仿真预测试卷》
《铂金小班必备题》
钻石班
新、老考生
工程相关专业
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
计划通过二建考试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预测串讲课
套题密训课
案例实操课
考前点题课
考点强化课
案例强化课
信息强化课
集训专属课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2020仿真预测试卷》
《钻石小班必备题》
16天名城集训营
新、老考生
工程相关专业
有集中参加面授课程时间
学习自律性较弱
计划通过考试
基础导学课
3D考点精讲课
章节习题课
预测串讲课
套题密训课
案例实操课
考前点题课
考点强化课
案例强化课
信息强化课
16天封闭集训
《考点精讲教案》
《历年***详解》
《题库精讲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2020仿真预测试卷》
《名城集训营题库》
《名城集训营过关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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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

陕西新政:二级建造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职称!

  随着我国深化职称制度*工作的推进,各地区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陕西人社厅发布《陕西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文中明确规定了二级建造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职称,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吧。


  [陕西]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1]181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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