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属地学员大数据,规划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进度,实现专属化学习
深圳二建报考哪个机构好
机构:优路教育时间:2021-06-09 15:03:12 点击:59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造师注册证书。
多种授课班型给孩子更多选择
-
网络精选班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
网络全程班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 -
签约保障班章节习题,点睛实操,套题密训,案例实操 -
签约***班套题密训,案例实操,1对1专属,考前刷题
优路教育属地化教学
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安排符合学员需求的教学内容,强化属地面授
依托智能题库分梯度安排测试,根据数据反馈调整教学规划,实现针对性教学
总部师资统一化教学服务,属地教研针对性答疑辅导,实现定制化服务
选择优路,你没有理由拒绝

北京市调整新设立企业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及企业资质审批工作通知
领取二建合格证书后,考生要格外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了。近日,北京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设立企业申报建造师注册及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下面,优路教育带大家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新设立企业申报建造师注册及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工作,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提高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效率,更好服务办事群众,按照《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新设立企业申报建造师注册及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变更注册至新设立企业的,申请人应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9〕5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向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一次性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请表、材料附件、承诺书)及网上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规定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后,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收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报的初审意见后,按规定时限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向申请人核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新设立企业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需考核注册建造师指标的新设立建设工程企业,应先将建造师注册至本公司后,再按照资质标准、申报流程等要求,向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申请。
三、其他相关问题
(一)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在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新设立企业中注册建造师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撤销其注册,同时由原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撤销其企业资质。
(二)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其建造师注册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新设立建设工程企业中执业资格人员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京建管〔2009〕206号)、《关于调整新设立企业资质审批事项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3〕41号)同时废止。此前我委所发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新设立企业建造师注册承诺书(样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京建发〔2018〕217号附件
新设立企业建造师注册承诺书(样本)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已经与我单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我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发放工资。
现我单位申请办理 企业资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贵机关提交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我单位及建造师本人对此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现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注册建造师(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我们的服务内容

免费体验课开班倒计时
稍后会有专业老师给您回电,请保持电话畅通